2020年銅川市宜君縣補充招聘縣綜治中心工作人員公告
2020年11月06日訊:為深入推進宜君縣綜治中心規范化、制度化建設,保障綜治中心運轉,根據《宜君縣縣級綜治中心工作人員招聘管理辦法(試行)》(君政法字〔2019〕13號),經研究,決定為宜君縣綜治中心面向社會公開補充招聘3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組織招聘。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綜治中心招聘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愛國愛崗敬業,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2.年齡在20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2000年11月6日至1985年11月6日)。
3.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氣質形象佳,文字功底好,溝通交流能力強,具備崗位所需的業務知識和專業技能。
4.戶籍所在地為宜君縣轄區。
5.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行政拘留以及黨政紀處分的人員。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其他不宜從事綜治中心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1.綜治中心聘用人員薪酬實行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計薪辦法。其基本工資不低于人社部門公布的當地最低工資收入的1.7倍。
2.綜治中心聘用人員基本工資和崗位津貼按月發放,績效工資以年度考核為依據,年終一次性發放。
3.綜治中心聘用人員聘用期內依法享有五險一金等社會保險保障待遇,費用繳納由縣委政法委和享有保險的綜治中心聘用人員分別按比例負擔,按現行政策法規執行。
4.綜治中心聘用人員經試用期兩個月后,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薪資為每月1600元。
五、考核管理
1.綜治中心聘用人員由綜治中心負責合理安排崗位及業務工作、日常管理和定期考核。
2.綜治中心聘用人員的黨團組織關系應及時轉入綜治中心并參加黨團組織生活。
3.綜治中心聘用人員應自覺加強自身政治業務學習,提升自身業務技能和綜合素質,服從單位管理和工作安排,勝任崗位工作。
4.綜治中心聘用人員應當遵紀守法,遵守單位管理制度、工作紀律和廉潔紀律,保守國家秘密和綜治中心工作秘密,嚴格執行請銷假和考勤考核制度,注重言談舉止,樹立良好形象。
5.綜治中心聘用人員的考核采用平時考核與定期考核相結合的方式,由綜治中心依據其崗位職責和承擔的工作,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績效,提出考核格次評定意見,報縣委政法委研究確定。
6.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綜治中心可報經縣委政法委對其予以辭退: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涉嫌嚴重違法違紀的;
(3)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嚴重失職,給綜治中心造成重大損害或不良影響的;
(5)連續曠工超過3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5天的;
(6)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格次的;
(7)其他不適應或不適合從事綜治中心工作的。
六、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發布
本次招聘在宜君縣人民政府網站、宜君發布微信公眾號、宜君政法微信公眾號、愛宜君APP發布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核
1.報名地點:縣綜治中心多功能室(縣信訪接待大廳院內)
2.報名時間: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3.報名方式:報考者須本人持有效期內身份證、戶口本,并攜帶《報名表(見附件)》(一式兩份,粘貼照片)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照兩張,到縣綜治中心報名(報名表及相關證件復印件留檔不予返還)。報名人員應對本人提供的證件及報名表內容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即取消招聘資格。
4.資格審查: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時進行,且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全過程。
5.領取準考證:準考證是報考者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程序的必須憑證,由縣綜治中心負責統一印制,電話通知報考者本人并發放,未按時領取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三)考試
報考者須持有效期內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實行百分制,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組織實施。
1.筆試
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考場地點:具體以準考證通知地點為準)。
筆試主要考察閱讀理解、綜合分析、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面試人選與公開崗位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出現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者屬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優先確定為面試人選,并列者都屬于或不屬于建檔立卡貧苦戶的,則同時確定為面試人選。
報考者的筆試成績及是否進入面試情況,由縣綜治中心及時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予以公布。
2.面試
面試時間:2020年11月24日(星期二)
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時,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準考證原件。面試成績由面試官當場向考生本人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平均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不四舍五入。
3.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2+面試成績/2
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不四舍五入。
(四)體檢
2020年11月26日(地點:宜君縣人民醫院)。
根據綜合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末位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后如出現并列,并列者屬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優先確定為體檢人選,并列者都屬于或不屬于建檔立卡貧苦戶的,則順延小數位確定綜合成績排序;綜合成績并列且順延小數位后仍完全相同,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執行。因考生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缺額,從該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中參加體檢,視為考生放棄體檢。體檢合格人員進入政審。
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參加體檢時繳納。
(五)政審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縣綜治中心組織進行政審。政審內容: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現實表現、遵紀守法、個人信用記錄及家庭成員的現實表現。因放棄政審或政審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從該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延遞補,進行體檢及政審。
(六)擬選聘人員公示、培訓
公示:由縣綜治中心負責對擬聘用人員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
培訓: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縣綜治中心負責進行培訓后上崗。
(七)辦理相關手續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縣綜治中心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七、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由縣綜治中心組織實施,由縣紀委監委全程監督。
八、其他事項
咨詢電話:0919-528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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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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