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臨汾市人民醫院定向招聘公告
2020年11月24日訊:為進一步加強臨汾市人民醫院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以及我省《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關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0〕30號)等相關要求,我單位擬定向招聘工作人員13名。為做好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單位簡介
臨汾市人民醫院始建于1946年,前身是晉南專區人民醫院、臨汾地區人民醫院,2001年撤地改市后更名為臨汾市人民醫院。國家級愛嬰醫院、全國百姓放心示范醫院、山西醫科大學附屬臨汾醫院(第七臨床醫學院)、山西省高等醫學院校教學醫院、國家首批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全科醫生臨床培養基地、全國中醫藥工作示范單位、全國立信示范單位、山西省醫療聯合體核心醫院。是臨汾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定點醫院,臨汾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定點醫院,臨汾市軍人醫保、太鐵醫保定點醫院。
二、招聘崗位
臨汾市人民醫院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3名,招聘崗位及所需的具體條件詳見《臨汾市人民醫院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
2020年參加援助湖北的我院醫護人員。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所學專業必須符合報考崗位專業要求(應聘者報名表所填寫的所學專業名稱須與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書上所標明的專業一致)。專業要求按具體專業名稱設置的,考生畢業證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一致。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研究生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類類同。崗位要求專業名稱經教育部修改過的,根據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所學專業為對應專業的可報考該崗位。
(六)招聘崗位有從業資格要求的,要有相應的資格證書(或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應聘:
1、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得報考;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4、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應聘者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在臨汾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下,采取面試的辦法,由臨汾市人民醫院組織實施。
六、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報名形式:現場報名
地點:臨汾市人民醫院人事科
時間:2020年12月1日至12月4日
所需有效證件: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資格證(或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第二代身份證(或戶籍證明)以及相關證件和證明原件。
(二)面試
面試由臨汾市人民醫院制定實施方案,經臨汾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核準后組織實施。
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正、科學,有關方面人員和專家組成5-7人的專家組,開展面試工作。重點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理論知識和技能水平、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等綜合素質。
本環節結束后,任何環節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再遞補。
(三)體檢和考察
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體檢由臨汾市人民醫院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組織實施。參加體檢人員須持與本人報名時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到達指定地點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三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經招聘單位同意后,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招聘單位、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考察內容包括擬聘用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法紀觀念、道德品質、工作態度、專業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規定等。同時要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審核,對考生的應聘資格進行再次確認。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察并提供個人完整檔案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疾觳缓细裾,取消其聘用資格。
在體檢、考察環節因個人主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四)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wjw.linfen.gov.cn/)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發現問題經查屬實的,取消擬聘人員聘用資格。
(五)聘用與待遇
1.公示期滿,經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審核后,報市人社局備案。
2.所聘人員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為3至6個月。初次就業的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員享受應聘事業單位所在崗位相關待遇。
八、聯系方式
本次定向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咨詢臨汾市人民醫院。
聯系電話:0357-2695028
監督電話:0357-2695055
電話接聽時間為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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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汾市人民醫院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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