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天津市節能環保中心招聘公告
2021年10月16日訊:為滿足我中心工作需要,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7〕37號)有關規定,結合《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工作安排》,經中心研究,擬決定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組織實施天津市節能環保中心2021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名。為保證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開展,具體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一)招聘單位名稱:天津市節能環保中心
(二)招聘單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區大沽北路157號
(三)招聘單位性質: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四)主要職能:負責節能、清潔生產、循環經濟領域監察管理等工作的支持保障,承擔相關領域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宣傳培訓的事務性工作,推動有關標準的制定和實施,協助市發展改革委和有關部門開展相關領域其他管理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監察科專技崗,人數1名,從事節能、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等相關管理工作。
三、招聘對象與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的應屆畢業生。
應屆畢業生是指2021屆離校未就業的畢業生,以及2019年、2020年畢業后未就業,將戶口、檔案保留在原學;蛲泄茉诟骷壆厴I生就業主管部門、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可按應屆畢業生對待的人員。2021、2020、2019年畢業的能夠提供報到證或派遣證的非全日制畢業生可按應屆生對待。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0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7.具有研究生學歷。
以下人員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在各類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現役軍人、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服務年限(含試用期)且所在單位不同意報考的,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列為聯合懲戒對象被依法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法律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招聘程序
按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2021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服務工作安排統一組織實施,具體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發布招聘信息
2021年10月8日,在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http://fzgg.tj.gov.cn)發布招聘信息,考生可通過上述網站查詢相關信息。
(二)報名、繳費與資格審查
考試報名和繳費均在網上進行,以天津市人事考試網報名公開服務平臺通知安排為準。
網址:http://rsks.hrss.tj.gov.cn
報名時間:10月12日9:00至10月16日16:00
招聘單位網上資格審查時間:10月12日9:00至10月17日16:00
筆試繳費時間:10月12日9:00至10月18日16:00。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進行網上繳費,繳費網址與報名網址相同。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擅自涂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
每個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之比低于3:1的不能開考。對于報考人數不足3人的崗位,由我中心取消該職位的招考計劃,并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職位。報考上述崗位并已經通過資格審查完成繳費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
改報時間:10月20日9:00至16:00
(三)公共科目筆試
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和綜合能力,包括《職業能力測試》和《綜合知識》兩科(滿分各為100分)?荚嚥恢付ㄝo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筆試準考證下載時間:11月3日9:00至11月6日16:00
筆試時間:11月7日(具體時間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缺少任一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11月23日,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在報名網站公布筆試成績;我中心張榜公布筆試成績及相關信息。報考人員可到本中心或登錄報名網址查詢筆試成績及相關信息。
11月24日至11月29日,我中心對進入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電話或短信通知復審合格人員參加面試具體時間、地點。
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崗位進入面試的人選名單,如出現成績并列考生,同時進入下一招聘環節。招聘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四)資格復審
面試前,進入面試的人選須持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報名表等材料到我中心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進入面試人員未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因取消或放棄面試資格導致進入下一招聘環節人選出現空缺的,我中心根據實際情況,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遞補過程中出現成績并列考生,同時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五)面試
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崗位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工作由我中心自行組織實施。面試工作按照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則(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73號)規定進行。
面試繳費和面試準考證下載時間:12月7日9:00至12月10日16:00。
面試時間:12月11日至12月12日。
面試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達不到及格線的,不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報考人員應按照面試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面試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缺少任一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面試。
(六)成績匯總
在筆試、面試過程中,報考人員缺少任一科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總成績=(《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綜合知識》成績)÷2(即換算為100分制)×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保留1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若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體檢人數超出崗位聘用計劃數的情況,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仍出現并列情況,按照《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遞補人選。
12月22日,考評中心在報名網站公布總成績,我中心張榜公布總成績。報考人員可到本中心或登錄報名網址查詢總成績及相關信息。
(七)體檢
面試結束后,以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體檢人員之比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由我中心組織實施。體檢的項目、標準,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程執行。非我中心原因,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復檢或鑒定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八)考察
考察由我中心或主管單位組織實施,考查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及表現等情況。
(九)公示及聘用
我中心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按規定方式在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聘用、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等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我中心應當依據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規定進行依次遞補,并嚴格履行體檢、考察、公示等有關程序。
五、紀律與監督
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事管理部門進行監督,并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回避制度。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的相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如受到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招聘工作時間安排需調整的情況,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以新調整的安排為準。同時請報考人員報名時填寫準確、有效的手機號,如遇調整,將短信通知。
(二)請報考人員務必遵守有關防疫與安全的要求,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做好信息填報等工作。凡違反我市常態化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隱瞞、虛報旅居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報名及政策咨詢電話:23142095
咨詢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招聘工作監督電話:2312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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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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