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廈門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補充非在編人員招聘公告
2021年11月23日訊:廈門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系廈門市交通運輸局所屬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廈門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F將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11名,專技崗位9人,輔助崗位2人。具體詳見《廈門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2021年11月)》(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無違法犯罪記錄;
3、品行端正,有責任感,能吃苦耐勞,愿意履行非在編聘用人員義務;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崗位條件
1、養護與綠化專業技術人員(3名)
要求:本科學歷,園林(風景園林方向)、風景園林、風景園林碩士、植物保護、園藝(學)、園林植物與觀賞園藝專業,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在1986年9月至2003年8月期間出生)。
2、道路橋梁工程技術人員(6名)
要求:本科學歷,土木工程、道路與橋梁、道路與橋梁工程、道路橋梁工程技術、公路與橋梁、交通工程、公路工程管理專業,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在1986年9月至2003年8月期間出生)。
3、路面巡查輔助人員(2名)
要求:大專學歷,土建類專業,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在1986年9月至2003年8月期間出生)。
具體崗位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三)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本次招聘
1、現役軍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即2021年及以后才學業期滿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學生);
3、曾因犯罪受過或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治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三、報名有關事項
(一)報名時間
2021年11月20日8:00至2021年11月26日18:00。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電子郵件的方式進行報名。
請報考者如實填寫《廈門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并在報名時間內將此表發送至郵箱報名。
(三)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本簡章并對照崗位信息,確認符合簡章規定及擬報崗位資格條件后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不符合規定條件和崗位要求的,已經核實,立即取消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
2、本次報名無需繳納報名費。
3、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1個崗位,資格審核通過后不得更改,并以通過資格審核的崗位參加考試。
四、考試方法
(一)資格復核
報名結束后,廈門市交通運輸局指導廈門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對資格審核合格的,廈門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負責在12月15日前電話通知報考者攜帶以下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進行面試資格復核:
1、《廈門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報名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書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4、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5、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張;
6、健康碼截圖;
7、中、高風險地區公布之日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街鎮的低風險地區旅居史的入(返)廈人員,應提供7天內核算檢測陰性證明。
面試資格復核地點:廈門市思明區蓮前西路281號21樓,具體時間屆時通知。請考生注意聯系方式暢通并及時接聽通知。
(二)考試方式
僅面試:通過資格復核的人員進入面試。
本次招聘采取面試考核方式,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面試分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崗位擬聘用人數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該崗位面試合格成績不得低于70分(含)。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本次招聘體檢由廈門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會同廈門市交通運輸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參加體檢人員應根據通知按時參加并配合體檢,否則視為放棄資格。體檢結果由廈門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負責通知。報考人員在得知體檢結果7日之內,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按相關規定提出書面復檢申請,以復檢的結果為準。自行體檢的一律無效。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哺乳期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相應的醫學證明并與廈門市交通運輸局約定暫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體(復)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待定,屆時通知。
(二)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廈門市交通運輸局指導廈門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再次審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學歷(位)、專業目錄
用于報考的學歷(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
)上可查詢認證;用于報考的學位,應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
)上可查詢認證,持境外學歷(位)報考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1年)》作為崗位專業條件設置和審核的依據。其他來源的專業指導目錄不作為本次報考和審核的依據。報考者應嚴格按照所持證書(認證報告)上內容只字不差、如實填寫所學專業。
七、公示和遞補
(一)根據崗位要求及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廈門市交通運輸局官網(網址:
)公示5個工作日。
(二)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勞務派遣入職手續。
(三)在未辦理勞務派遣等就業程序時,因考生放棄資格退出,或不符合規定被取消聘用資格等情形出現招聘名額空缺時,由廈門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提出意見報廈門市交通運輸局決定是否遞補。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將按照廈門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最新部署,嚴格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參加本次招聘面試的現場環節,考生應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八閩健康碼(請提前下載安裝閩政通APP)和接受體溫檢測,保持適當距離。體溫檢測37.3℃及以上者,將根據實際情況按有關防疫要求處理。不配合防疫要求者或未能按時參加相關環節者,視為自動放棄本次面試資格。
九、其他事項
(一)擬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辦理勞務派遣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含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資待遇按單位非在編相關崗位工資標準執行。
(二)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由廈門市交通運輸局實施監督。
(三)報考者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屆時電話或短信通知,請考生留意接聽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面試輔導培訓班。
(五)一般輔助管理人員年薪酬(含社保、公積金、工會福利及年終獎等)約6萬元。專業技術人員年薪酬(含社保、公積金、工會福利及年終獎等)約7萬元。
本簡章僅適用于本次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廈門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會同廈門市交通運輸局解釋,必要時另行補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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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廈門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2021年11月).docx
附件2:廈門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廈門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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