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蕪湖市從優秀社區黨組織書記中定向招聘街道事業單位人員公告
2021年12月20日訊:根據中央和省、市委關于開展從優秀社區工作者中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有關文件精神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蕪湖市2021年度從優秀社區黨組織書記中定向考試招聘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以區為單位,從鏡湖區、鳩江區、弋江區的優秀現職社區黨組織書記中定向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各1名(詳見附件1)。
二、組織方式
從優秀社區黨組織書記中定向考試招聘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條件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公示與報批聘用等步驟進行,由市委組織部負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協助組織實施。
三、信息發布方式
(一)招聘公告在蕪湖先鋒網(http://www.whxf.gov.cn/)和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wuhu.gov.cn/)發布。
(二)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加分公示、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合成考試總成績、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均在蕪湖先鋒網發布。
四、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崗位設置所在區行政區域內連續任社區(村)黨組織書記滿兩屆(6年,截至2021年12月17日)的優秀現職社區黨組織書記。
(二)招聘條件
1.符合《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資格條件;
2.政治堅定,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3.公道正派,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4.男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符合上述范圍和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本區行政區域內的招聘崗位。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任職期間本社區(村)發生重大責任事件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近3年年度考核存在稱職以下等次的;
5.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6.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五、招聘步驟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每位報考人員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報名和參加考試。報名前,應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康碼”,認真閱讀《報考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須知》。
報名時間:2021年12月24日至30日08:30—16:30,逾期不再補報。
報名地點:各鎮街黨群(組織)辦(室)。
報名材料:(1)《蕪湖市2021年度從優秀社區黨組織書記中定向考試招聘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表》(以下簡稱《審查表》,樣表見附件2);(2)本人近期3張1寸免冠照片;(3)有效居民身份證;(4)招聘崗位要求的任職條件、學歷條件等相關證明材料(任職文件、學歷證書等)。提供材料時一并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
報名程序:符合報考條件人員到報名地點提交報名材料,向鎮街黨(工)委提出個人申請,由鎮街黨(工)委填寫推薦意見。相關區級組織部門對鎮街黨(工)委推薦的人員進行匯總,初步審查后,統一報市委組織部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名單,于12月31日前在網站公布。
資格審查和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凡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其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1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還須提供學;蚴、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1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截至2022年3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或證書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
資格復審截止后,合格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開考,不足規定比例的,經市委組織部核準,取消職位計劃。
區級組織部門負責通知報考者在規定時間、地點領取準考證。本次考試免繳費用。
(二)筆試和面試
1.筆試
采取公共科目的考試模式,公共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為2022年1月22日上午09:00—11:30,滿分為100分。
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不適宜統一筆試的考生,不予參加考試。
按照國家、省表彰或黨內表彰相關規定,對任期內獲表彰的報考人員,可以在筆試成績中適當加分。對任期內獲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報考人員,在筆試成績中加分,但最高不超過5分(加分標準見附件3)。上述人員于2022年1月21日9:00—12:00,攜帶身份證及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到市委組織部組織一科(地址:市政務文化中心A606室,聯系電話:0553—3832685)申報加分事項。逾期未申報的視為放棄加分。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市委組織部在蕪湖先鋒網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筆試成績增加相應分數。
筆試成績計算公式為:《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加分。
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含加分)。面試的入圍人選,從同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規定確定。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進入面試資格。
2.面試
市委組織部按照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數量,按照3:1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選,按照有關規定公布。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查新形勢下做群眾工作以及解決基層實際問題的能力,總分為100分。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面試成績須達到該當日參加同一考官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數,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如某崗位參加某一面試考場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則提前設定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60分,對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
考試最終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合成確定。計算公式:筆試成績×0.5+面試成績×0.5。
成績合成時,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依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照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面試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三)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鏡湖區、鳩江區、弋江區黨委組織部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醫院體檢專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
(四)公示與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按規定在蕪湖先鋒網、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所在鎮街、社區按規定公示7天,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履行審批聘用手續。對未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取消聘用的,不再遞補。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六、監督檢查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人民監督員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對違反有關規定、不按招聘計劃、規定條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給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宣布招聘無效并對相關責任人員予以問責;對違反人事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七、有關事宜
1.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筆試和面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2.報考人員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導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考察、聘用等相關事宜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3.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考務、政策咨詢電話:0553—3832685
監督舉報電話:0553—12380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1.蕪湖市2021年度從優秀社區黨組織書記中定向招聘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
序號 |
招聘崗位 |
招聘 計劃數 |
崗位代碼 |
學歷 |
專業 |
其他 |
1 |
鏡湖區街道 事業單位 |
1 |
20210101 |
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面向鏡湖區符合條件社區黨組織書記 |
2 |
鳩江區街道 事業單位 |
1 |
20210102 |
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面向鳩江區符合條件社區黨組織書記 |
3 |
弋江區街道 事業單位 |
1 |
20210103 |
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面向弋江區符合條件社區黨組織書記 |
2. 蕪湖市2021年度從優秀社區黨組織書記中定向招聘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表
姓 名 |
|
性 別 |
|
出生年月 |
19XX.XX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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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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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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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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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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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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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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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加 工作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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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工作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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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黨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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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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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社區(村)黨組織書記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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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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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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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 簡歷 (自高中經歷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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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承諾 |
1、 1、本人認同招聘公告內容,對招聘公告無異議,服從考試安排。 2、本人所提供的個人信息、證明材料、證件等真實、準確,并自覺做到誠實守信,嚴守紀律,對因提供有關信息不實或違反有關紀律規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擔相應責任。
承諾人(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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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街黨(工)委推薦意見 |
黨(工)委書記(簽名):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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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級組織部門資格審查 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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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組織部復審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備注:此表一式三份。
附件3
任期內受表彰人員加分標準
對報考人員在其社區(村)黨組織書記任期內獲得的區級以上個人或集體表彰榮譽予以加分,所獲榮譽需由區級及以上黨委、政府頒發,同一類型表彰按照最高級別增分計算,不同類型表彰可累計加分;優秀表彰加分標準上限為5分。
標準如下:
1. 國家級個人(集體)榮譽,分值為4分;
2. 省級個人(集體)榮譽,分值為3分;
3. 市級個人(集體)榮譽,分值為2分;
4. 區級個人(集體)榮譽,分值為1分。
附件4
報考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須知
1.考生報名時應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徽健康碼(以下簡稱“安康碼”),省外考生報名時應通過當地政務平臺實名領取“健康碼”。報名后應持續關注“安康碼”(“健康碼”)狀態并保持通訊暢通。“紅碼”、“黃碼”考生應咨詢當地疫情防控部門,按要求通過每日健康打卡、持碼人申訴、隔離觀察無異常、核酸檢測等方式,在考試前轉為“綠碼”。“安康碼”綠碼且體溫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參加考試。
2.考生應從考試日前14天開始,啟動體溫監測,按照“一日一測,異常情況隨時報”的疫情報告制度,及時將異常情況報告所在單位或社區防疫部門。
3.考試日前14天內,考生應盡量避免在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行、居住;盡量避免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中高風險區域人員接觸;盡量避免去人群流動性較大、人群密集的場所聚集。
4.考生在備考過程中,要做好自我防護,注意個人衛生,加強營養和合理休息,防止過度緊張和疲勞,以良好心態和身體素質參加考試,避免出現發熱、咳嗽等異常癥狀?荚嚠斕煲扇『线m的出行方式前往考點,與他人保持安全間距。
5.考試前未完成轉碼的少數“紅碼”、“黃碼”考生,考生可于考試當天直接前往指定考點,出示縣級及以上醫院開具的健康證明等材料,如實報告近期接觸史、旅行史等情況,并作出書面承諾,經核驗后安排在隔離考場進行考試。
6.考試期間,考生應自備口罩,并按照考點所在地疫情風險等級和防控要求科學佩戴口罩。在考點入場及考后離場等人群聚集環節,建議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識別驗證等特殊情況下須摘除口罩。
7.考生應至少提前40分鐘到達考點。入場時,應主動配合工作人員接受體溫檢測,如發現體溫超過37.3℃,需現場接受2次體溫復測,如體溫仍超標準,須由現場工作人員再次使用水銀溫度計進行腋下測溫。確屬發熱的考生須如實報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觸史及健康狀況,并作出書面承諾后,通過專用通道進入隔離考場參加考試。
8.在考試過程中出現發熱、咳嗽等異常癥狀的考生,應服從考試工作人員安排,立即轉移到隔離考場繼續考試。
9.考試過程中,考生因個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檢測或需要轉移到隔離考場而耽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充。
10.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按規定有序離場。所有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的考生,須由現場工作人員根據疫情防控相關規定進行檢測診斷后方可離開。
11.考生報名時要認真閱讀本須知,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擔相關責任。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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