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臨汾吉縣人才回歸公告
經研究,決定擇優回引27名吉縣籍在外在編在崗人員返鄉工作,F公告如下:
一、實施范圍
通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被吉縣以外地區正式錄用的事業干部,以及參加公務員招考被山西省內黨政機關錄用的在編在崗公務員,試用期和服務期已滿,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常住戶口所在地或生源地為吉縣;
2.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為吉縣。
二、資格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熱愛吉縣,關心吉縣,愿意回吉縣獻才獻智;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3年8月1日之后出生),研究生學歷、副高及以上職稱可適當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8年8月1日之后出生);
3.進入行政機關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規定,具備公務員身份,且已登記備案;
4.進入事業單位必須符合山西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全面實行公開招聘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2〕53號)有關規定,在編在崗;
5.參加工作以來,除試用期考核外,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業務能力和身體條件;
7.專業技術人員應具備相關行業的基本任職資格;
8.服從縣委組織部工作安排和崗位調劑;
9.擬引進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在回引范圍之內:
、偎趩挝换蛳嚓P部門不同意調動的;
、谠蚍缸锸苓^刑事處罰的;
、凼艿秸]勉、組織處理、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
、苌嫦舆`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萆嫦臃缸,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拊囉闷谌藛T、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呓昴甓瓤己吮辉u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等次的;
、啾灰婪袨槭怕摵蠎徒鋵ο蟮;
、嵩谠瓎挝还ぷ鳂I績不突出,認可度低,口碑較差的;
、馄渌环匣匾龡l件的。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依法管理。嚴格執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二)堅持從嚴把握。根據工作需要和資格條件,堅持組織安排與個人意愿相結合,從嚴把握。
(三)堅持人崗相適;匾藛T的知識、專業、能力、特長應與崗位需求相匹配。
(四)堅持平行對口。機關事業單位之間工作人員調動應在同一級別、同一層次范圍內進行,不得跨級別、跨層次調動。
四、回引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吉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zgjx.gov.cn/)發布公告。
(二)個人報名
1.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2.報名時間:2024年9月20日08:00—2024年10月10日18:00
3.報名者應提供以下材料:
、佟2024年吉縣人才回歸報名登記表》(附件2);
、凇都h人才回歸誠信承諾書》(附件3);
、酃ぷ鲉挝煌庹{動證明(附件4,須所在單位、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事管理部門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
、苌矸葑C、戶口簿,或其他吉縣籍證明材料(所在村或社區證明);
、莨珓諉T或事業單位人員在編證明登記表(附件5);
、蕻厴I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呗殬I(執業)資格證原件;
、嘟1寸紅底免冠照片電子版(jpg格式)。
、嵊嘘P紀檢監察部門出具的是否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證明材料(需加蓋公章)。
報名人員將報名材料電子版及彩色掃描件打包發送至郵箱(jxzzbrcs@163.com),文件名為“人才回歸報名材料:姓名+聯系方式+現工作單位”。報名材料原件由本人妥善保管,在現場確認環節交回。
報名時間以本人報名郵件發出時間為準,報名人郵件發出時間超過10月10日18:00的,報名無效,不予受理。
(三)資格審查
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對報名人員回引資格進行線上審查。發現申報人員有違規違紀、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資格條件等情況的,取消回引資格。
(四)現場確認
資格審查結束后,以電子郵件或電話形式通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F場確認須本人到場,并提供如下材料:
、佟2024年吉縣人才回歸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三份);
、凇都h人才回歸誠信承諾書》(附件3);
、酃ぷ鲉挝煌庹{動證明(附件4,須所在單位、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事管理部門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一式三份);
、苌矸葑C、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其他吉縣籍證明材料(所在村或社區證明);
、莨珓諉T或事業單位人員在編證明登記表(附件5,一式三份);
、蕻厴I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摺豆珓諉T登記表》或《干部基本信息審核認定表》《公務員錄用審批表》或《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錄用(聘用)文件等復印件1份(復印件需加蓋檔案管理專用章);
、嗦殬I(執業)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嵊嘘P紀檢監察部門出具的是否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證明材料(需加蓋公章)。
(五)考察考核
按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若崗位報名回鄉人員數量小于或等于崗位計劃數,該崗位報名人員可直接確定為考察人選。若有崗位出現報名回鄉人員數量超過崗位計劃數,可根據實際開展面試(試講),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1名考察人選,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六)體檢
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有行業標準的,按照行業標準執行。
體檢結論不合格的,可申請進行復檢。引進單位、參加體檢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對因懷孕等原因不能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在考察、體檢環節,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數的崗位,如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了空缺,可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次遞補。
(七)確定崗位
根據回引對象專業特長,按照“雙向選擇、人崗相適,身份不變、平行對口”的原則,結合編制及工作需要,研究確定工作崗位。
(八)辦理手續
相關部門根據管理權限集中辦理入職手續。
五、相關要求
1.報名登記后,報名人員要確保聯系方式暢通;
2.報名人員因個人原因不能按規定時間參加現場確認、考察體檢,或未按要求辦理相關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3.回引到吉縣工作的人員,在吉縣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
六、其它事項
“人才回歸”工作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反,一經查實,取消回引資格,并對相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357—7924699
附件:
2024年8月28日
原標題:吉縣關于開展“人才回歸”工作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zgjx.gov.cn/xwzx/tzgg/202408/t20240828_3921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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