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虎林市市委社會工作部選調干部的公告(7人)

發布時間:2025-04-05 11:26:45在線客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轉任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結合虎林市委社會工作部工作需要,現面向虎林市域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不含駐虎中省直單位)選調干部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職能簡介

  中共虎林市委社會工作部屬于市委職能部門,為正科級,加掛中共虎林市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牌子,統一領導市信訪局。

  主要職責是:統籌推進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和基層政權建設,健全和落實黨建引領基層治理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協調推進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指導和推動落實混合所有制企業、非公有制企業和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就業群體黨建工作。負責全市志愿服務工作的統籌規劃、協調指導、督促檢查。指導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統籌指導群眾利益協調、訴求表達、矛盾調處、權益保障等人民信訪工作,協調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重大問題。

  二、崗位設置

  虎林市委社會工作部機關公務員崗位2個、虎林社會工作服務中心事業編工作崗位5個。

  三、資格條件

  報名市委社會工作部機關公務員工作崗位人員,應為虎林市域內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公務員(不含市管職級干部);

  報名虎林社會工作服務中心事業編工作崗位人員,應為虎林市域內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一般工作人員。

  同時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無違法犯罪記錄;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年齡45周歲及以下(1980年4月3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經歷,且近2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經歷計算截至2025年4月3日(含2025年4月3日);

  5.具有國家認可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6.符合公開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7.選調后即形成回避關系的;

  8.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9.干部人事檔案存疑或尚未認定清楚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4月3日至4月17日

  2.報名方式:網絡報名或現場報名。

  3.報名郵箱:hlsgb123@163.com,聯系電話:0467-5800656

  4.報名地址:虎林市政府一樓西側,市委社會工作部綜合室。

  5.報名要求:根據本方案規定的資格條件進行報名,相關材料需掃描電子版并壓縮成文檔包,發送至郵箱或攜帶材料現場報名。

  6.參加選調人員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表》掃描件,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簽字、蓋章,資格審查意見欄無需填寫;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的掃描件;

  (3)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電子版;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全國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專用干部任免審批表》《干部基本信息審核認定表》掃描復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記表》掃描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掃描復印件(事業無需提供公務員登記表掃描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市委社會工作部會同相關部門對人選資格、人選處分期、信訪舉報線索等開展聯合審查,對不符合報名條件、處分期未滿或線索核查存疑的,取消資格。

  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平與公正,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隨時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對于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者通過報名資格審核后,無正當理由放棄相應考試資格的人員,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三)面試

  (1)面試形式。結構化面試,重點考察人選綜合素質、崗位匹配度及專業能力,面試分值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察人選,若面試分數并列則需加試。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或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五、考察

  確定人選: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考察內容:重點審查德、能、勤、績、廉及檔案真實性。

  六、確定擬調入人員及調入

  市委社會工作部根據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調入人員,并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

  本公告由市委社會工作部負責解釋! 

附件:附件3虎林市委社會工作部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12.2 KB)

附件:附件2虎林市委社會工作部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11.8 KB)

附件:附件1虎林市委社會工作部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65.3 KB)

  原始標題:市委社會工作部關于公開選調干部的公告

  信息來源:https://www.hljhulin.gov.cn/hls/c100942/202504/c06_3284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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