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伊春市豐林縣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公告(18人)

發布時間:2025-04-17 10:24:51在線客服:

  為了兜底安置通過市場渠道難以就業的失業人員,幫助各類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根據我縣用工實際需求,現面向全縣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18名,具體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遵循豐林縣公益性崗位總體要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愿申報、擇優錄用。開發管理堅持“按需設崗、以崗聘任、有序退崗”的原則。

  二、招聘人數、崗位、工作地點及單位

 。ㄒ唬┱衅溉藬担18名。

 。ǘ┱衅笉徫唬罕、保安、后勤、便民服務等崗位。

 。ㄈ┕ぷ鞯攸c及單位:

  五營鎮:保潔1名、后勤1名、保安1名(縣公安局(五營所)、縣旅游發展中心、縣五營中心幼兒園)

  紅星鎮:保潔1名、后勤1名、便民服務2名(縣紀委、縣紅星鎮衛生院、縣就業服務中心)。

  新青鎮:保潔5名、保安4名、后勤2名(縣交警隊、縣應急管理局、縣綜治中心(政法委)、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總工會、縣自然資源局、縣房屋征收服務中心、縣融媒體中心、縣中醫醫院、縣醫保局)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經人社部門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豐林縣戶籍及縣域常住人口,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按照程序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有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個別崗位能熟練操作計算機,能夠服從單位安排管理和分配,無違紀違法記錄和不良行為習慣;

 。ǘ┚哂幸韵虑樾蔚娜藛T不得報名:

  1.與其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參加職工社會保險、由其他單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

  2.注冊企業或參與企業經營以及從事個體經營的;

  3.現正享受及曾享受過公益性崗位補貼的;

  4.已領取養老保險金的;

  5.各級機關正在立案查處尚未做出結論的;

  6.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ㄒ唬﹫竺麜r間:

  2025年4月16日至4月22日。

 。ǘ﹫竺牧希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3)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首頁+本人頁)1份;

  (4)《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第2頁+第3頁、第6頁+第7頁)1份;

  (5)畢業證原件復印件(2002年以后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需提供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6)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一年內接受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組織的職業技能培訓、職業介紹等公共就業服務三次以上(服務記錄應錄入黑龍江省金保工程系統或記錄到社區業務臺賬),仍未能實現就業的,可以納入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范圍,由社區提供相關材料;

  (7) 電子工商執照、全國道路運輸電子證照小程序個人信息截圖,并本人簽字確認;

  (8) 自備檔案袋一個;

 。ㄈ﹫竺攸c:

  戶口所在社區或居住社區勞動保障站申報,并填寫《求職登記表》。

 。ㄋ模┵Y格審查: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用”的原則,各社區對報名人員進行初審、登記、匯總上報至縣就業服務中心,由縣就業困難認定工作小組進行復審,根據崗位需要進行考察考核,考核側重以崗位匹配度為主,考核合格后進行崗位分配。

  有以下情況人員,可優先聘用:

  1.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

  2.刑滿釋放人員;

  3.離異、喪偶的單親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下崗失業人員;

  4.退役軍人及隨軍家屬;

  5.重度殘疾失業人員(需有適應崗位要求的勞動能力);

 。ㄎ澹┤藛T公示:

  擬聘用人員審核通過后面向社會公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用人單位與本人簽訂勞動合同。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不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簽訂合同報送豐林縣人社局備案。

  五、相關待遇

 。ㄒ唬⿳徫谎a貼

  公益性崗位人員月工資補貼標準為黑龍江省最低工資標準(1750元/月)。

 。ǘ┢赣闷谙

  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1年期聘用協議,1年后用人單位可根據崗位需求情況及工作表現續聘,公益性崗位服務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

 。ㄈ┥鐣kU補貼

  聘用后單位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含養老、醫療、失業保險)以及工傷保險。

 。ㄋ模┩顺鰴C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止公益性崗位協議。

  1.通過其他途徑已實現就業的;

  2.從事個體經營、創辦企業或民辦非企業的;

  3.公益性崗位工作已滿三年的;

  4.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死亡的;

  5.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6.確因工作需要調整崗位,不服從崗位調整的;

  7.無故曠工連續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的;

  8.嚴重違反或不服從用人單位管理制度的;

  9.因打架、斗毆、偷盜、酒駕、賭博、嫖娼、賣淫等行為造成不良影響,被處以行政處罰的;

  10.移居境外的;

  1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其他事項

  1.參加本次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符合聘用條件的報名人員,分配時結合三鎮用工需求就近進行安置;未被聘用的,公益性崗位出現空缺,需要補充人員時,根據報名人員就業困難情況排名順序依次進行補錄。

  2.報名人員需及時關注公告保持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導致招聘部門無法聯系到報名人員造成錯過招聘任何環節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人員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3.本招聘公告由縣就業服務中心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為準。

  3.咨詢電話:0458-3819295

  豐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4月16日 

  原始標題:豐林縣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公告

  信息來源:http://www.ycfl.gov.cn/flxrmzf/c101385/202504/3984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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