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宣城市績溪縣基層農技推廣人才定向培養招考公告

發布時間:2025-05-27 08:41:16在線客服:

  根據《安徽省農業農村廳中共安徽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基層農技推廣人才定向培養工作方案的通知》(皖農教〔2022〕176號)精神,現將我縣2025年度基層農技推廣人才定向培養報名招考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報考名額和報考專業

  2025年度,績溪縣招錄定向基層農技推廣人才2名,為安徽農業大學農學專業。

  二、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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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安徽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應、歷屆高中畢業生(截至2025年8月31日,考生年齡不超過22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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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政治素質好、身體健康、熱愛“三農”,畢業后志愿投身于我縣鄉鎮農技推廣服務工作。

  2.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照投檔規則投檔,由培養院校按照招生章程進行錄取,成績排名相同時,優先錄取我縣戶籍生源。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公職的、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應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

  三、招生考試

 。ㄒ唬┱猩鷮ο箜殔⒓尤珖胀ǜ叩葘W校招生統一考試。

 。ǘ┛荚嚪秶浴陡呖即缶V》為準。

  四、招生錄取工作程序

 。ㄒ唬┱猩绞。2025年全省基層農技推廣人才定向培養計劃由省教育廳列入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單列志愿,提前批次錄取,面向安徽省內招生。

 。ǘ┲驹柑顖。參加2025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且成績分別達到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高職(?疲┡武浫】刂品謹稻,志愿報考該定向培養計劃的考生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安排,上網填報本科或?铺崆芭沃驹。

 。ㄈ┬畔⒐。8月上旬前錄取名單印發至各定向培養需求市、縣(市、區),考生可登錄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培養高校網站查詢錄取結果。

  五、錄取說明

 。ㄒ唬┐霰U。錄取的考生屬國家計劃內統招,本科學制4年,定向培養生經過相應的學制學習畢業后,按規定獲得相應的學歷和學位。其在校期間實際繳納的學費,采取后補助方式,服務期滿5年(含5年)后在限額內由財政給予補償或補助。實行“帶崗入學,就業有編”培養方式,確?忌厴I后在鄉鎮農技推廣機構上崗就業,納入事業單位編制人員管理并享受待遇。

 。ǘ﹨f議簽訂?忌讳浫『、獲得錄取通知書前,縣農業農村局及時組織考生簽訂《安徽省基層農技推廣人才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簽訂后,培養高校向被錄取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到培養高校辦理入學手續。被錄取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書的,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培養高校不退檔、不發放錄取通知書、不辦理入學手續。

 。ㄈ┓⻊掌谙。定向培養生畢業后,須按定向培養就業協議規定,到指定的鄉鎮承擔農技推廣工作的機構從事農技推廣工作,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按照鄉鎮事業單位人員定編定崗并享受待遇,服務期限不少于5年。

  六、違約情形及處理

 。ㄒ唬┒ㄏ蚺囵B生在校期間違約的,按照《安徽省基層農技推廣人才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書》和培養高校相關規定處理。

 。ǘ┛h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基層農技推廣人才定向培養生的履約管理,公布違約記錄并記入人事檔案,情節嚴重且造成惡劣影響的將違約事實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定向培養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培養單位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違約責任:

  1.定向培養生畢業后未按協議到定向就業區域鄉鎮農技推廣機構工作的,按違約處理。

  2.定向培養生畢業后在委托培養單位安排的崗位工作聘期考核不合格按規定解除聘用合同的,按違約處理;定向培養生應在違約處理決定后一個月內,一次性交納違約金(違約金按培養生教育費用補償標準的100%計算)。

  七、咨詢電話

  聯系人:汪芳赟,電話:0563-8169110,郵箱:ahjxngx@163.com。

  2025年5月26日

  原始標題:績溪縣2025年基層農技推廣人才定向培養招考公告

  信息來源:https://www.cnjx.gov.cn/News/show/1647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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