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涼山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部分縣級機關(部門)下屬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發布時間:2025-05-29 15:24:47在線客服:

  因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部分縣級機關(部門)擬面向全縣鄉鎮機關及事業單位公開選調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8名,現將選調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單位和名額

  本次共有8個縣級機關(部門)下屬事業單位擬選調相關工作人員20名(管理崗位6名,專業技術崗位14名)。具體崗位見附件《普格縣部分縣級機關(部門)及下屬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二、選調對象

  全縣范圍內各鄉鎮符合選調條件的公務員及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教師不得報考教育系統外的崗位,醫務人員不得報考衛生系統外的崗位)。

  三、報考資格條件

  (一)報考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符合縣內人員流調動相關規定及最低服務年限規定。近兩年年度考核結論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3.符合公開選調崗位要求的年齡、政治面貌和學歷學位等條件(詳見《一覽表》)。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按照相關規定約定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人員;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4.副科級及以上領導職務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誡對象的。

  6.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7.初聘后服務未滿3年的。

  8.外縣調入后在我縣鄉鎮工作未滿3年。

  9.人事檔案中身份、年齡、工齡、黨齡、學歷、經歷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正式參加工作年限、最低服務年限、年齡等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5年6月10日。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由普格縣2025年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按照發布選調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討論決定、公示和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選調公告。本次選調公告在普格縣人民政府官網(http://www.pgx.gov.cn/)“公示公告”欄發布。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6月10日-6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樓綜合股現場報名。

  符合條件的人員每人限報1個選調崗位。

  (三)資格審查。由普格縣2025年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資格審查,由報考人員本人攜帶以下材料報名。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提供《普格縣2025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貼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片)。報名表需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人同意并簽字蓋章。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2002年以后畢業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點擊“學歷查詢”后,按網頁上相關提示打印含有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近期1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

  5.提供招錄(聘)用文件(調入人員提供調入分配文件)復印件、編制卡復印件各1份(由原件管理單位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加蓋鮮章)。

  6.所在單位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證明或年度考核表復印件(由所在單位加蓋鮮章)。

  7.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崗位由所在黨支部出具黨員證明材料(加蓋黨組織鮮章)。

  8.公務員報考事業單位的,需提供自愿放棄公務員身份的個人承諾;事業人員需提供同意高職低聘或轉崗的個人承諾。

  9.報考崗位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的,需提供相關工作證明或文件復印件(由所在單位加蓋鮮章)。

  10.需要具備其他相關資格證書及證明材料的均需要出具原件及復印件或者提供出具單位加蓋鮮章的證明。

  11.報考人員所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如有作假,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選調資格。在報名時間截止時,未能提供相關材料或材料不完善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報名人數未達開考比例的將按比例削減或取消選調名額。

  (四)考試。

  本次選調僅進行筆試,選調成績=筆試成績。

  (1)筆試總分100分。

  (2)筆試內容及分值:

  《綜合知識》(100分×50%)+崗位業務知識及政策法規(100分×50%)

  (3)筆試時間: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請于2025年6月18日14:30-16:30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參加筆試人員考試當天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五)組織考察。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差額確定考察對象(實際參加筆試人數未達到差額的崗位將按比例削減或取消選調名額),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紀委及選調部門(單位)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實地考察后,由本次公開選調領導小組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進體檢人選。

  (六)體檢(尿毒檢)。

  根據考察結果等額確定擬進入體檢(尿毒檢)人選。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規定執行。體檢(尿毒檢)由本次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體檢不合格的可按要求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尿毒檢呈陽性為不合格,視為體檢不合格。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尿毒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七)頂崗試用

  體檢合格人員,由選調部門(單位)安排進行為期2個月的頂崗試用。

  (八)集體討論決定

  試用期結束后,由選調部門(單位)黨委(黨組)出具試用結果交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集體討論決定擬選調人員。

  (九)公示和調動。

  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擬調人員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動,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調動。

  五、其它事項

  (一)報考人員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調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

  (二)有關工作人員必須遵守選調工作紀律,在任一環節中發現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行為的,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

  (三)體檢(尿檢)、考察、試用、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缺額是否遞補及遞補次數,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四)本次選調考試補充公告、成績公示及其他有關事宜在普格縣人民政府官網(http://www.pgx.gov.cn/)“公示公告”欄發布。

  (五)本公告由普格縣2025年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普格縣2025年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縣人社局0834-4776378;監督電話:0834-4773820。

  附件:普格縣2025年部分縣級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xls (29.5 KB)

  附件:附件2.考調報名表.doc (45.5 KB)

  中共普格縣委組織部

  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5月29日

  原始標題:中共普格縣委組織部 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25年部分縣級機關(部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信息來源:http://www.pgx.gov.cn/zfxxgk/zfxxgknr/tzgg_30945/202505/t20250529_28384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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