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株洲市市直事業單位招聘 (選調)工作人員公告(334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和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以及選調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市直事業單位工作需要,2025年我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工作人員334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選調)原則
。ㄒ唬﹫猿值虏偶鎮、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ǘ﹫猿止_、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ㄈ﹫猿止ぷ餍枰、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二、招聘(選調)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公開招聘(選調)334名,其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10名(詳見附件1);面向株洲市市直以及縣市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工勤人員除外)公開選調24名(詳見附件2)。
三、招聘(選調)條件
。ㄒ唬┟嫦蛏鐣_招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5屆畢業生;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務、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人員;
5.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6.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限內的人員;
7.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8.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9.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ǘ┟嫦蛑曛奘惺兄币约翱h市區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在現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新提拔的需在現崗位任職滿一年;
6.符合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選調:
1.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
3.曾受到組織處理或黨紀政務處分的,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存在違規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規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試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視同稱職等次);
7.在現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未滿一年的;
8.新提拔的在現崗位任職未滿一年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發布信息
公開招聘(選調)信息通過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五、報名
。ㄒ唬﹫竺麜r間
2025年6月5日上午9∶00-6月11日下午17∶00。
。ǘ﹫竺绞
本次公開招聘(選調)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則取消應聘資格。請應聘人員登錄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點擊“2025年株洲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工作人員報名入口”→注冊并登錄報名系統→填寫報名信息→上傳近期清晰免冠證件照片→仔細核對報名信息并確認后提交審核→等待審核,等待并及時關注審核結果。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并對自己的填報負責。報名與參加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準考證由考生在網上自行下載打印,下載打印時間為2025年6月25日上午9∶00-6月27日下午17∶00?荚嚂r間暫定6月28日(周六)上午,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以準考證上明確的為準。
。ㄈ┫嚓P要求
應聘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本次招聘(選調)專業以《湖南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為準。所學專業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考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招聘(選調)單位提出意見,報主管部門認定,同時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的學歷學位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認證)必須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中留學回國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認證可放寬至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湖南省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以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報考有相應學歷要求、不限專業且符合其他應聘條件的招聘崗位。本次招聘的高校畢業生是指2023、2024、2025年畢業且招聘過程中未落實編制內工作的畢業生,不對其是否有工作經歷、繳納社保作限制。
公開選調人員須提供由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資格復審時提供)。
崗位要求是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所在基層黨組織開具的黨員身份證明(加蓋黨組織公章,落款日期為2025年1月1日以后。資格復審時提供)。
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必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工作單位公章,并附正式勞動合同或社保證明或加蓋單位公章的薪酬發放原始明細證明等。資格復審時提供)。
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以2025年5月31日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選調)所設專業不區分專業碩士、博士和學術碩士、博士,但須同時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六、資格審查
招聘(選調)單位根據崗位招聘(選調)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選調)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分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
。ㄒ唬┵Y格初審6月12日15∶00前,招聘(選調)單位根據崗位招聘(選調)條件對應聘人員網上報名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報名系統反饋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通過即為報名成功。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修改報名信息和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ǘ┵Y格復審資格復審在筆試后進行,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選調)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未達比例的,則全部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全部進入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資格復審主要審查相關報名材料原件,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考試
。ㄒ唬╅_考比例
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選調)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專業特殊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ǘ┛荚嚪绞
公開招聘(選調)采取筆試、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等方式進行(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各崗位具體考試方式、筆試主要內容詳見附件1、附件2。
筆試: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全部參加,采取閉卷的方式。
面試: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全部參加,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語言表達、舉止儀表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等。
實際操作能力測試: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全部參加,采取現場操作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技能和業務能力等。
。ㄈ┚C合成績計算
1.筆試+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的崗位:
綜合成績的合成比例詳見附件1、附件2
2.筆試+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的崗位: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30%
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數字,其余各項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ㄋ模┖细穹謹稻
凡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開考,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的崗位,筆試設置合格分數線60分。該環節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再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環節。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合格分數線,按招聘(選調)單位要求。
所有崗位均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60分(除單位另有要求外),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線,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ㄎ澹┛荚嚂r間、地點
公開招聘(選調)的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參加考試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從網上打印的準考證,兩證缺一者,不得參加考試。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排名為準)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增加涉毒毛發檢測。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由招聘(選調)單位商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決定是否遞補,若遞補,則在公示前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2次。擬聘用人員公示后不再遞補。
九、公示
招聘(選調)單位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主管部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聘(調)人員,并對擬聘(調)人員的檔案等材料進行真實性審核。經審查合格的擬聘(調)人員名單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招聘(選調)單位和主管部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十、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調動)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公開招聘(選調)的工作人員均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選調領導崗位除外),原單位具有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身份或領導職務的均不予保留。被聘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十一、特別提示
。ㄒ唬⿷溉藛T務必及時關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或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官網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ǘ┍敬慰荚嚥恢付ǹ荚囕o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ㄈ⿷溉藛T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ㄋ模⿲嵭姓\信考試,應聘人員需按要求承諾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符合應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主動報告與領導人員的親屬關系,并執行回避相關規定。
。ㄎ澹┍敬握衅福ㄟx調)不收取報名費,體檢費個人自理。
。┳稍冸娫捄捅O督電話詳見附件1、附件2!
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6月2日
原始標題:2025年株洲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信息來源:http://rsj.zhuzhou.gov.cn/c935/20250602/i23748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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