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科右前旗部分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公告(16人)

發布時間:2025-06-06 15:34:34在線客服:

  根據《科右前旗2025年部分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實施方案》,參照《興安盟直屬事業單位“綠色通道”引進人才實施辦法(修訂)》等有關規定,旗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面向社會引進一批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一)引才人數

    本次公開引進科右前旗直屬及部門所屬事業單位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16人。

    (二)引進對象

    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專業、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科右前旗2025年部分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計劃表》)。

    二、引進條件

    (一)引進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3.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要求高等學歷教育各階段均須脫產取得相應全日制學歷和學位,其中,以本科學歷報考的崗位要求畢業院校為“雙一流”建設高校,或QS世界大學排名前300位的國(境)外院校(需教育部認證);研究生學歷人員要求高等教育階段起始學歷為全日制本科(不含專升本、專升碩),有具體要求的詳見《計劃表》。

    4.年齡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畢業并取得相應學位人員放寬至45周歲),部分招聘崗位對年齡有放寬條件的,以《計劃表》中放寬的年齡為準;

    5.報考人員畢業證書上體現的專業須與《計劃表》要求的專業一致,用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報考;學歷和專業層次要與招考條件一一對應,不得交叉使用。

    6.本公告涉及年齡計算及相應證書取得時間截止報名開始前(不含2025年7月底前畢業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

    (二)以下人員不得報名

    1.在讀的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不含2025年7月底前畢業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

    2.興安盟內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

    3.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和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民辦院校、獨立學院畢業生以及在職取得學歷學位人員。定向培養生原則上不得報名,但是定向到內蒙古自治區就業,且非定向到具體行業和單位的定向培養生可以報名;

    4.公務員和參公人員被辭退或被取消錄用未滿5年的人員;

    5.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曾在維護祖國統一、維護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的重大政治斗爭中,認識含糊、態度曖昧,有參與民族分裂活動或利用宗教進行非法活動的人員;

    8.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9.現役軍人;

    10.報名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11.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有政策規定不得報考事業單位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各崗位報考條件如在《計劃表》中無特殊說明,均以公告要求為準。

    三、引進程序

    此次人才引進按發布引才公告、報名、線上資格初審、線下資格復審、線下評估(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具體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業務指導。通過科爾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kyqq.gov.cn/)發布相關引才信息。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向《計劃表》中報名崗位對應郵箱申請報名,本次報名不收取費用。

    (1)報名時間:2025年6月13日09:00至2025年6月26日17:00,逾期取消報名資格。

    (2)報名人員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和《計劃表》!队媱澅怼分兴蟮膶I類別或專業等,大學本科專業參考《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4年版)》;研究生專業參考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主辦的研招網專業庫(網址:https://yz.chsi.com.cn/zyk)和《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代碼冊(2022年版)》中的專業。

    報名人員應核實本人所學專業是否屬于上述參考專業目錄中的專業,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引進崗位所需的專業和其他條件,選報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并提前按照相關要求準備相應的佐證材料。

    (3)鑒于上述參考專業目錄中未能完全涵蓋一些舊專業、新興學科、交叉學科等,如報名人員所學專業為上述參考目錄中沒有的專業,且該專業與崗位要求專業相近相似的,建議報名人員于報名開始后的前5天內報名并提交審核,如實填寫本人專業(以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為準),及時查看資格審查情況并按照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反饋的意見準備相關材料,供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研判。

    特別提醒:目錄中沒有的專業在資格審核時需要的時間較長,且報名人員需按要求提交其他材料,請盡量提前報名,避免因時間不足影響報名結果。

    (4)報名咨詢:報名中涉及學歷、學位、專業以及其他條件,由引進單位負責解釋,報名人員可通過《計劃表》中對應電話進行咨詢。

    2.報名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需將下列資料掃描轉換成PDF格式并制成壓縮包發送到報名崗位對應郵箱:

    (1)填寫完成的《科右前旗2025年“綠色通道”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所附照片應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

    (2)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證正反面(有效臨時身份證或護照),且報名所用身份證件要與參加資格復審、評估時所用證件一致。

    (3)各學習階段(大學本科及以上)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留學回國人員以留學取得學歷報考的,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

    ①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上未能顯示學習形式的,須提供畢業學校關于學習形式的證明。

    ②2025年應屆畢業生未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加蓋學院(系)和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學歷學位證明、教育部學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校出具的在讀證明和預計畢業時間證明,以及相關證書預取得時間說明。

    ③報名人員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獲取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和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并確保驗證期在資格審查結束前有效。

    (4)盟外在職在編的應聘人員,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參考附件3,單位法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供本人所在企業同意應聘的證明(參考附件3,企業法人簽字,加蓋企業公章);應聘要求具有相關工作經歷崗位的人員,須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加蓋單位公章)、工作期間工資發放表(單位法人和財務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與引進人才崗位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單位法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等相關材料。

    (5)從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崗位報名需要的其他佐證材料。

    3.報名人員在填寫《報名登記表》內“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從高中至今的所有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須逐一對照報名崗位須具備的條件,填寫需要說明的事項。

    (1)學習經歷:填寫本人就讀高中、本科和研究生學習經歷,包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和專業(須如實按照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取得的學歷、學位。

    (2)工作簡歷:須完整填寫到報名開始日的工作經歷,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工作。

    未就業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公務員(參公人員)或已被事業單位列編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過試用期或最低服務年限;與機關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未列編簽訂聘用合同),或被勞務派遣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質(勞動合同制、未列編聘用人員、勞務派遣人員)。

    (3)信息填寫存在不全、不規范等問題的,工作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時可不予審查通過。報名人員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再向報名郵箱發送。報名信息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允許修改,報名人員聯系方式確保準確暢通,出現錯填、無法接通后果自負。

    4.特別提醒報名人員:

    (1)報名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填報信息和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影響報名與資格審查、評估認定、體檢考察以及公示聘用的,責任自負。

    (2)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工作由各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審查工作人員對照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在網上報名郵箱下載報名信息后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應在報名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2日內完成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及時通過,并回復“資格初審通過”字樣郵件;不符合條件的回復“資格初審不通過”字樣郵件并簡要說明理由;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回復“提交信息不全”字樣郵件并簡要說明理由,要求報名人員進行補充或說明。

    2.《計劃表》中涉及的資格條件,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后附咨詢電話。

    3.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發送報名信息后,應及時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4.資格初審時間:2025年6月13日9:00至2025年6月27日17:00。6月26日17:01至6月27日17:00不接受報名,允許應聘人員繼續完善報名崗位所需材料,期間不允許再報名其他崗位,逾期仍未審核通過的,取消報名資格。

    5.按照通過資格初審人數與崗位計劃引進人數2:1設置開考比例(醫療崗位不設開考比例),若資格初審結束后比例未達到要求,核減引進人數或取消該崗位。對于取消的崗位,應于資格初審結束后2日內向已報名的考生傳達取消通知,并允許其在規定時間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6.資格審查貫穿人才引進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報名人員資格不符,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請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按時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定于2025年7月3日,上午09:00—11:30,15:00—17:30,地點定于科右前旗黨政綜合大樓501會議室。

    2.資格復審工作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部門(單位)及審查工作人員對照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復審。

    3.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本人需提交下列材料:

    (1)已填寫的《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彩。。

    (2)居民二代身份證(有效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2寸電子版彩照1張、2寸彩色照片6張(照片不得含有姓名、身份證號等其他個人信息)。

    (4)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本科、研究生)原件及復印件、《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特別提示:學信網上無法下載打印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請于資格復審前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或頒發學歷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門進行學歷認證,同時下載打印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2025年應屆畢業生未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加蓋學院(系)和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校出具的在讀證明、預計畢業時間證明和相關證書預取得時間說明原件;留學回國人員以留學取得學歷報考的,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盟外在職在編的應聘人員,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原件(參考附件3,單位法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供本人所在企業同意應聘的證明原件(參考附件3,企業法人簽字,加蓋企業公章);應聘要求具有相關工作經歷崗位的人員,須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工作期間工資發放表復印件(單位法人和財務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與引進人才崗位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原件(單位法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等相關材料。

    (6)從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報名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7)報名時用于資格初審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資格復審相關要求:

    (1)應聘人員本人必須在《報名登記表》上簽字承諾,保證遞交的相關材料與人事(學籍)檔案內容相一致,復印件與原件相一致,真實可信;

    (2)應聘人員在參加資格復審前,需將應聘所需材料編制目錄,并將所需材料復印件裝訂成冊,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工作人員,作為后續審查的重要依據;應聘人員未按要求編制目錄、裝訂成冊,造成材料丟失或提交材料不齊全、不完整,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3)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聘用、信用懲戒等處理;

    (4)資格復審結束后,因報名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等原因導致崗位開考比例未達到要求的,核減引進人數或取消該崗位。對于取消的崗位,應于資格復審的次日上午向已報名的考生傳達取消通知,并允許其在當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5)通過資格復審人員須全程參加本次引進人才設置的各項環節,后續環節缺考或主動放棄的,則取消該人員應聘資格,同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6)資格審查結果在科爾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審查結果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方可進入評估程序。

    (四)評估

    評估工作按照筆試評估+面試評估逐項開展。由旗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

    1.筆試評估。

    (1)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提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考生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滿分為100分。

    (2)筆試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為45分。

    (3)進入面試環節的人選,筆試成績需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及以上。每個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參加面試人數與引進計劃人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員名單,同一崗位末位成績出現并列的人員,一并進入面試環節;未達到3:1比例的應聘崗位,應聘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評估。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或試講等方式進行,面試答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滿分為100分。

    (2)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引進計劃數的,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即:應聘人員所在同試題、同考官組考場,所有考生的面試平均成績),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3.評估總成績。

    (1)評估總成績計分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面試成績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若評估總成績最后一名并列,依面試成績高低排序;面試成績也并列的,則通過加試一道面試題確定入圍體檢與考察人選。

    (2)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根據各崗位計劃引進人數和面試合格分數線,在應聘各崗位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與考察環節人選。

    具體評估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在科爾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網站另行通知。

    (五)體檢

    1.進入體檢與考察環節的人員名單(含評估總成績)在科爾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體檢工作在指定醫院進行,由各引進人才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比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及修訂標準等有關規定進行。

    3.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各引進人才單位(或主管部門)比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和要求組織實施。重點考察擬引進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重點考察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等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信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

    2.考察結果確定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報名人員接到體檢結論后,應在15日內配合考察組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學籍)檔案及相關材料。特殊情況確實無法按時提交材料的,報名人員須書面提出申請,經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時間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20日。未經同意且未按時提交有關材料的,或經同意延時提交材料后仍無法按時提交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公示和聘用

    1.擬引進人員信息在科爾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2.公示期滿,對在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有據的,不予引進;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引進,待問題查清楚后再決定是否引進。

    3.簽訂聘用合同。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引進的,用人單位與引進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理聘用等手續,確立人事關系。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務年限5年(含試用期)。應聘人員須在聘用單位完成最低服務年限,期間不得調動、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等。應聘人員單方違約的,將記入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三年。應聘人員在辦理事業單位聘用手續后(以科右前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的紅頭文件批復日期為準),出現因個人原因主動提出放棄并導致崗位空缺的,將記入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檔案,記錄期限為一年。

    4.擬引進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擬引進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報到上崗的。

    (2)擬引進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的(列編招聘,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錄用的(以組織人事部門下發正式錄用文件為準),以及被錄取為全日制學生的。

    (3)試用期滿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試用期內發現不具備專業技術條件、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要求

    1.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引進人才工作全過程,在引進人才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如發現應聘人員與引進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個人信息、擾亂正常引進人才工作秩序,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2.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本《公告》和《計劃表》中的有關應聘要求和資格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應聘。在此,提醒應聘人員本著對個人負責的態度,認真選擇崗位和填報信息,切勿馬虎大意、弄虛作假、隱瞞情況,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對記入誠信檔案的考生,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4.本次引才工作筆試、面試等評估環節均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提醒廣大考生要提高警惕,不要盲目聽信崗位解析等課程內容,切勿上當受騙。

    5.在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所填寫的通訊方式暢通,便于招聘單位及時通知此次人才引進相關事宜。因報名時填報的通訊方式不暢,導致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6.本次人才引進公告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科爾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網站發布相關公告,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

    報名咨詢電話:見《計劃表》;

    監督舉報電話:0482-8399239。

附件:1:科右前旗2025年部分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計劃表.docx (383 KB)

附件:2:科右前旗2025年“綠色通道”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docx (144 KB)

附件:3:同意應聘證明.docx (83.4 KB)

  原始標題:科右前旗2025年部分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公告

  信息來源:http://www.kyqq.gov.cn/kyqq/2025-06/05/article_20250605163748892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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