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鎮江市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21年鎮江市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21年鎮江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116人)》已于2021年3月10日發布,本次鎮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6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4月1日至2003年3月31日期間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有明確要求的,從其要求,年齡計算方法不變;工作經歷計算的基準日期為2021年3月31日(畢業生在校期間的實習、勤工助學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備良好的品行;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招聘崗位、人數和所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詳見《鎮江市事業單位2021年集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下簡稱《崗位表》),按大類確定專業的崗位,請參照《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http://hrss.zhenjiang.gov.cn/ks/)進行查核。
(八)資格條件中的“2021年畢業生”,指在2021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1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九)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現役軍人、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請不要報名應聘。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21年鎮江市事業單位招聘職位表
2021年鎮江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須知 |
報名時間:2021年3月17日9:00-3月19日16:00 筆試時間:2021年4月17日;考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考試科目: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 備考資料: 備考專用資料:2021年江蘇省事業編考試備考專用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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