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半年瀘州市江陽區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21上半年瀘州市江陽區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21上半年瀘州市江陽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125人)》已于2021年4月14日發布,本次瀘州江陽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25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招聘對象: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應崗位條件的人員。其中,2021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等證書(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非本人原因無法按時獲得有關證書原件的,可視情況予以適當延期);其他報考者必須在資格審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有關證書原件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考環節或不予聘用,且責任自負。
(二)應聘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招聘崗位要求的報考條件(詳見附件1)。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學位”資格要求兩欄分別相符;“專業名稱”資格要求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專業名稱為準。資格證書以實際取得的有效證書為準。
4.年齡:1985年4月21日——2003年4月21日期間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記載為準。
5.截至資格審查時,報考者是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占編人員的,須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審查意見;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6.應當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明確的相關回避規定。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21上半年瀘州市江陽區事業單位招聘職位表
2021上半年瀘州市江陽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須知 |
報名時間:2021年4月16日09:00至4月21日18:00 筆試時間:2021年5月29日,詳見準考證 考試科目:《教育公共基礎》、《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知識》 備考資料: 備考專用資料:2021年四川省事業編考試備考專用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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