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株洲市直事業單位招聘(選調)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21年株洲市直事業單位招聘(選調)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21年株洲市直事業單位招聘(選調)考試公告(346名)》已于2021年7月26日發布,本次株洲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46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面向株洲市市直以及縣市區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應在現職崗位任滿1年;
5.符合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選調:
1.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存在違規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規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21年株洲市直事業單位招聘(選調)職位表
2021年株洲市直事業單位招聘(選調)考試須知 |
報名時間:2021年8月6日上午9∶00-2021年8月9日下午17∶30 筆試時間:見準考證 考試科目:詳見附件1、附件2 備考資料: 備考專用資料:2021年湖南省事業編考試備考專用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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