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興安盟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21年興安盟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21年興安盟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529人)》已于2021年8月24日發布,本次興安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29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體應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二)招聘對象
1.具有大學?萍耙陨袭厴I學歷人員;
2.在興安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在規定時限內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3.興安盟戶籍或高考時具有興安盟戶籍人員(部分崗位限定旗縣市戶籍或不限戶籍),碩士研究生不限戶籍,盟外戶籍應聘人員限定最低服務年限5年;
4.根據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技工教育“十三五”規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21號)要求,自治區內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人員,可分別比對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歷;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3年8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5年8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員,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崗位以《招聘崗位計劃表》中的要求為準。
部分招聘崗位限定最低服務年限。具體招聘條件詳見《招聘崗位計劃表》。
(三)相關要求
1.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學歷、學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公開招聘報名開始日前(含招聘崗位計劃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
2.對于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要求應聘者須為在報名開始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或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
凡是到報名開始日,“項目人員”服務期滿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畢業證的,從畢業時間算起)超過3年或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下同)、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的,不能再應聘“項目人員”崗位,只能應聘其他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21年興安盟事業單位招聘職位表
2021年興安盟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須知 |
報名時間: 高校畢業生崗位、項目人員崗位、蒙漢兼通人員崗位、退伍士兵崗位、優秀嘎查村(社區)書記崗位報名時間2021年8月30日9:00時至9月1日17:00時 一般崗位報名時間2021年9月6日9:00時至9月8日17:00時 筆試時間:2021年10月23日,詳見準考證 考試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 備考資料: 備考專用資料:2021年內蒙古省事業編考試備考專用資料 |
相關文章
- 2021年興安盟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解讀 2021-08-24
- 2021年興安盟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專題 529名 8月30日起報名 2021-08-24
- 2021年興安盟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529人) 2021-08-24
- 2021年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區、新城區選聘編制外合同制教師公告 2021-08-21
- 2021年內蒙古巴彥淖爾磴口縣衛健系統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2021-08-21
- 2021年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縣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2021-08-21
- 2021年內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引進高校畢業生公告 2021-08-20
- 2021年內蒙古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第四后勤服務中心招聘編制外人員公告 2021-08-19
- 2021年內蒙古烏海市海南區招聘急需緊缺教師公告 2021-08-19
- 2021年內蒙古烏海市海勃灣區招聘公辦幼兒園合同制(不入編)保教人員公告 2021-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