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濟南市濟陽區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21年濟南市濟陽區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21年濟南市濟陽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110人)》已于2021年9月6日發布,本次濟南濟陽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0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在40周歲(含)以下(1980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
(五)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應聘,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其他人員應聘,須在2021年9月13日前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屬在職人員應聘的,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并提供書面同意報考證明。曾受過刑事處罰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人員均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現役軍人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應回避情形的崗位。
應屆畢業生崗位招聘范圍為2021年應屆畢業生(含2019年、2020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勞動(聘用)合同和社會保險繳費證明。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21年9月13日為截止日期。
海外留學人員獲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后,可報考招聘同等學歷層次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的崗位。2017年以后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同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21年濟南市濟陽區事業單位招聘職位表
2021年濟南市濟陽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須知 |
報名時間:2021年9月13日9:00--9月15日16:00 筆試時間:2021年9月25日14:30-16:30 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 備考資料:2021年濟南市事業單位考試權威復習資料[公共基礎知識] 備考專用資料:2021年山東省事業編考試備考專用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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