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濟寧市屬事業單位(綜合類)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23年濟寧市屬事業單位(綜合類)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23年濟寧市屬事業單位(綜合類)招聘考試公告(67人)》已于2023年2月17日發布,本次濟寧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7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3)遵守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5)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在職人員應聘的,須經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同意;定向、委培畢業生應聘的,須經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已簽訂就業協議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與簽約單位解除協議或經簽約單位同意。相關同意報名應聘或解除就業協議的證明材料,一般應于報名前(2023年2月21日)取得,對按時出具確有困難的,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可最遲于考察或體檢階段出具并提供。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我省2012年以前選聘的大學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計劃人員、2021年以前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全國項目、地方項目和山東項目人員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是濟寧市生源或在濟寧市從事基層服務的)以及外省2021年以前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全國項目、地方項目濟寧生源人員,服務滿2年且完成協議書(合同)規定的服務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應聘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聘崗位。服務期內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服務經歷計算至2023年9月30日。具有5年以上濟寧市鄉鎮(街道)所屬事業單位工作經歷的正式在編在崗人員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定向招聘崗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再次應聘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聘崗位。
符合《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考錄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有關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濟人社發〔2022〕5號)文件要求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可應聘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崗位(退役大學生士兵應聘的有關政策,由市征兵辦負責解釋)。
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畢業時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含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的,可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認可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可應聘公共文化服務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符合條件的崗位。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均不得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應回避情形的崗位。
對暫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可采取“承諾+容缺”方式,允許先行參加考試,在考察或體檢階段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交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工作年限計算截至2023年2月21日。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23年濟寧市屬事業單位(綜合類)招聘職位表
2023年濟寧市屬事業單位(綜合類)招聘考試須知 |
報名時間: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筆試時間:2023年3月18日9:00—11:30 考試科目:公共基礎性知識、綜合寫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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