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基輕松學的主題是:民事法律行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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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
一、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口訣:大瓶炸破)
1、種類。
(1)【重大誤解】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舉例:金佛錯當銅佛買賣。
?迹簩说奈锏钠贩N、質量、規格產生錯誤認識,合同中寫錯字,標錯價。
(2)【欺詐】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舉例:老和尚騎車圖買賣/廠家虛假宣傳。
(3)【脅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舉例:社會大哥拿刀脅迫我買圖。
(4)【顯失公平】一方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舉例:因為急用錢,100萬的車20萬賣。
2、撤銷權的消滅。
(1)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2)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3)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4)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簡單記憶:重大誤解90日;脅迫、欺詐、顯失公平1年;一直不知道最長是5年。
二、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口訣:小孩買假串,缺德又違法)
1、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舉例:企業登記文化教育產品,企業超范圍經營足浴服務,違反行政法,但是與顧客之間的合同有效。(行政處罰)
2、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舉例:租女友、代孕、換妻合同、包養協議等。
3、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4、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舉例:陰陽合同。
5、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2.(單選題)下列屬于無效民事法律行為的是( )。
3.(單選題)甲投入全部資金承包了一個快遞點,但后期運營也急需用錢,卻求借無門。乙趁機表示愿意借給甲10萬元,但后半年甲需要三倍返還,甲同意。甲乙之間的行為( )。
4.(單選題)民法中下列哪一情形屬于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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