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ike id="dhhwd"></strike>
  • <label id="dhhwd"><big id="dhhwd"></big></label><strong id="dhhwd"></strong>
  • <strike id="dhhwd"><input id="dhhwd"></input></strike><label id="dhhwd"><sub id="dhhwd"><rt id="dhhwd"></rt></sub></label>

    <legend id="dhhwd"></legend>

    <strike id="dhhwd"></strike>
    <s id="dhhwd"></s>

  • 269.刑法之自然人的刑事責任能力

    發布時間:2023-12-05 10:15:23
    考點導圖
    考點詳解

      本期公基輕松學的主題是:自然人的刑事責任能力。

      關注公眾號:事考必勝,每天5分鐘,輕松學公基。

      我國刑法學界的通說認為,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須具備以下四個共同要件:犯罪主體、犯罪的主觀方面、犯罪客體、犯罪的客觀方面。

      犯罪主體的概念:犯罪主體,是指刑法規定的實施犯罪并且承擔刑事責任的人,包括自然人與單位。

      一、自然人的刑事責任能力。

      1、年齡宏觀梳理(已滿:生日第二天)。

      (1)完全無刑責:不滿12周歲,不管實施何種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

      (2)相對無刑責: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3)完全刑責:16周歲以上(一切都負)。

      2、精神狀態宏觀梳理。

      (1)全瘋(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2)半瘋(相對刑事責任能力):

     、匍g歇性精神。函——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不瘋——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犯罪時,精神正常負刑責;犯罪時精神不正常不負刑責。

     、诎朊院(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不瘋(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精神健康狀況正常的人。

    配套試題
    1.(單選題)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不滿(  )周歲是無責任能力年齡階段。
    A.十二
    B.十八
    C.十四
    D.十六

     

    2.(單選題)下列選項中,需要負擔刑事責任的是(  )。
    A.10周歲的甲盜竊珠寶店價值10萬元的金銀首飾
    B.8周歲的乙用極其殘忍的手段殺害了他的同學
    C.20周歲的丙,先天愚型,用剪刀將路人戳成重傷
    D.17周歲的丁,攔路搶劫

     

    3.(單選題)(  )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應當負刑事責任。
    A.已滿10周歲不滿12周歲
    B.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
    C.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
    D.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

     

    4.(單選題)汪某在13周歲時吸毒,協助他人販賣毒品,搶劫1000元;15周歲時詐騙5000元,搶劫1000元。關于汪某的行為,下列說法正確的是_____。
    A.構成吸毒罪
    B.構成販賣毒品罪
    C.構成詐騙罪,數額為5000元
    D.構成搶劫罪,數額為1000元
     

    本期試題共5道,全部試題請點擊底部查看原文開始做題

    點擊下方[閱讀原文]開始做題

    官方微信公眾號:事考必勝
    添加微信客服 關注微信小程序
    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微信客服事業單位考試在線題庫小程序
    亚洲国产AV无码精品色午夜亚瑟|A∨无码免费在线观看|欧美另类极度残忍拳头交|欧美日本一本线欧美成播放|国产一区二区狠干

    <strike id="dhhwd"></strike>
  • <label id="dhhwd"><big id="dhhwd"></big></label><strong id="dhhwd"></strong>
  • <strike id="dhhwd"><input id="dhhwd"></input></strike><label id="dhhwd"><sub id="dhhwd"><rt id="dhhwd"></rt></sub></label>

    <legend id="dhhwd"></legend>

    <strike id="dhhwd"></strike>
    <s id="dhhwd"></s>